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试讲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试讲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试讲成绩也相同,另加试一职业能力测验题,以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6、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1、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7、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山区政府网、连山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123058或2123983。
五、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着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2012---2013学年度招录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连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招考过程中,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2123058或2123983
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