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惠州学院招聘公告【42人】
一、学校简介
惠州学院是广东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省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建设院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惠州。惠州市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之一,南临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
学校占地总面积2476.1亩,建筑面积39.21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829名,其中教授(正高)103名、副教授(副高)256名,博士288名。学校聘任多名院士、长江学者和珠江学者为特聘教授。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达1.6万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达1万人。设有18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秉承“阆苑储英、人竞向学”校训,发扬“敦重明辨、求真致用”大学精神,立足惠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广东,辐射全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第251号令)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3名。详见《惠州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学生,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19年2月前获得学历及学位。
7.年龄要求:
教授(正高)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国(境)外有犯罪纪录人员,涉嫌违纪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费用最高可达57万元。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应聘人员科研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4),将附件2、3、4及个人证件扫描件(含身份证、专本硕博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及专、本、硕、博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3467509184@qq.com,邮件主题填写“姓名+部门”。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核。
若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按时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责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
特别提示:
1.我校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等任何招聘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
2.不按规定填写附件2-4或内容不真实者以及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核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2.复审
考核当天为资格复审时间,复审需提交的资料有: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科研业绩成果一览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在讲课或测试现场提交查验。对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采用讲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相关二级学院(部门)人才引进考核小组按规定程序方式组织实施,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每人试讲20-30分钟,讲课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各二级学院(部门)综合考察后,对考核合格者进行排序。
七、学校考核
学校召开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的考核成绩合格者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建议录用人选;校长办公会对人才引进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建议录用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
严格按照惠州市事业单位拟录用人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人事处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录用
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的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十一、有关说明
1.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和聘用事宜。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有虚假情况的将予以辞退,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今后不准许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截止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习证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是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纪委监察室电话:0752-2527273),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529142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大道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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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