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沅江市招聘教师公告【296名】
为加强沅江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要求,经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我市赴高校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9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见“沅江市2019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报名条件:
(1)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如最高年龄限制35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30日零时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以此类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
(6)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学历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职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或对毕业学校有录取批次要求的,报考人员以高于“最低学历”的学历报名时,其学历也要求全日制,但对毕业学校没有录取批次的要求。(如:“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一本,考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全日制的,不要求其就读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是一本类学校)。全日制的认定以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一本”或“二本”学校的认定,以2018年该学校在湖南省招生录取批次为依据。
师范类专业,要求其学历证书上注明“师范”二字或专业名称含“教育”二字,否则,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为必修课,且成绩合格);
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专业为“师范”);
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专业审查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沅江市人社局和沅江市教育局确认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4月9日—4月11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4月9日—4月10湖南城市学院第二办公楼311面试室。
(3)4月9日--4月10日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语楼110室。
(4)4月8日—4月12日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沅江市金竹路8号)。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学历证书。
④如没有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并书面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报考职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④三张1寸近期彩照。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高中类职位、初中类职位不低于1:1.5;小学类职位、特殊教育职位、教师进修学校职位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倍人数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3倍人数的,只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同为本科层次时依次按一、二、三本优先,若相同时,以面试高分者优先,若再相同,以评委给面试者单独打的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
①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与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在专业知识中,
A、高中类职位高中知识占100%。
B、初中类和小学类职位初中知识占80%、小学知识占20%。
②特殊教育笔试内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0%。
2.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需要进行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最后一名不能区分高低的,一并进入面试;不需要进行笔试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两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形式。
体育、音乐职位采用上微型课与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进行(上课时间8分钟以内,专业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器材考生自备);其他职位采用上微型课与答辩方式进行(上课时间8分钟以内,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
(6)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沅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和考核的时间: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沅江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无特殊原因,制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每个考生只能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四)公示
1.对通过体检、考核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受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5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中心校类或高中类学校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2.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依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优惠政策
1.安排住宿;
2.生活补贴:全日制研究生500元/月,一本类300元/月;
3.前三年按以上标准,以后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4.如我市另有优惠政策出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的违纪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anjiang.gov.cn/bcms/front/s15/)和沅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uanjiang.gov.cn/bcms/front/s44/)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737)2738682(沅江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7)2857991(沅江市纪委)
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