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38人】第三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8名(第三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物理、生物、地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1个学科共38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并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为华南师范大学专场,面谈或专业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面试地点在佛山市高明区。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1年3月1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提供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其中中学教师须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9.本科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三场)》。
备注:招聘职位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学院盖章)等材料。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考生统一在“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9∶00至13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两年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②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3月13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6∶00。
③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谈或专业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
④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在面谈或专业试时现场向工作人员提交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3)。未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报考人员须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
③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
(1)面谈或专业试。
①时间:2019年3月19-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
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③方式:现场收取报名资料。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进行面谈。
音乐、美术、体育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科专业考试为钢琴、声乐、器乐,美术科专业考试为素描、色彩,体育科专业考试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绘画颜料、体育器材等。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6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谈或专业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①对象:经资格审核和面谈、专业试,根据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
②时间:2019年3月23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③地点:高明区西江新城第一小学(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湖南路338号);
④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成绩计算方式。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②音乐、美术、体育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3)注意事项:所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可登陆“学在高明”网站(网址:http://www.fsgmjy.cn/)资讯服务-教师招聘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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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三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