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仁寿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27名教师(其中:面向我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考试招聘1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眉山人才网:www.msrc.cn/index.asp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仁寿县201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我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系指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截止报名结束时间)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2007年以来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聘范围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栏内的“学科或专业”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进行设置(详见附件2),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对照,资格审查时将以此为依据。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8月21日18: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或电话咨询县教育局(电话:028-36216266、36201045),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如无法确定自身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时,请电话咨询县教育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仁寿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报名审查。网络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网络报名通过是指报考者填报信息完整,上传照片质量符合要求,准予其参加笔试,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在面试前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网上缴费
经审查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1年8月23日18:00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笔试合格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面试人员的,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含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笔试考务费,在2011年9月6日前凭有效证件和证明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28-36219203,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面试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9月1日—9月5日24:00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于2011年8月31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11年9月6日前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退回报名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办理。
2、笔试科目及内容
⑴笔试科目
①《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②《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
⑵笔试内容
①《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情省策、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时事知识等内容。
②《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等内容。
复习参考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或根据需要自愿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购买。(电话:028-36206422,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知识》×50%)×60%
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9月18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9月18日—9月20日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9月25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面试比例为3:1。因笔试缺考或违纪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已参加笔试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11年9月25日前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退回报名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办理。
2、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25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布。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科或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依据(详见附件2)。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根据自身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事)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各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公布,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了面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除减免考务费的报考者外),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职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类教师岗位均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所报考学科的教学能力。
6、面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知识》×50%)×60%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放弃递补或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实际达到面试比例岗位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有关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因自愿放弃考核或对考核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聘用)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公示7天。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二)报考仁寿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选择招聘单位,选择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会,否则后果自负。
(三)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本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报考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受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在本县同类性质同层次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请直接向县教育局咨询。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2、请报考者认真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进行报名。学科或专业名称无法确定时,请咨询县教育局。
3、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县教育局和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8—36216266(仁寿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
社会监督电话:028—36444444(仁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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