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82名】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统一组织,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84人,其中幼儿教师82人、财会3人、保健医2人、保育员64人、炊事员33人(含回族炊事员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82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章守纪,尊重和爱护幼儿,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胜任本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好,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8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 财会(3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严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有胜任本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好,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8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保健医(2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幼儿保健医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爱心和较强的责任心,身心健康,能熟练使用微机进行日常数据的整理和登记工作。
(3)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毕业,具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有胜任本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好,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8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保育员(64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教育事业,要遵纪守法,尊重和爱护幼儿,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有胜任本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好,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79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 炊事员(33人,其中含回族炊事员3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遵守幼儿园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有健康证。
(4)具备适合本岗位工作技能,有胜任本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好。年龄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7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男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之日,即196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申报回族炊事员岗位,本人必须是回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财务岗位。
四、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使用。
2.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3.受聘人员工资参照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核定,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4.受聘人员比照本单位在职职工进行管理,在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