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简章》统一工作安排,目前,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自治区审核等各招聘环节,招聘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将正式录用人员公布、后续岗前培训和赴聘用岗位报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人员公布
因个别地州调剂考生体检政审工作还未结束,2012年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正式录用人员名单分两批公布,8月18日公布第一批正常录取人员名单,后续公布调剂录取人员名单。
二、岗前培训
(一)时间:2012年8月23日-30日(23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
1、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参训的新聘教师包括:
(1)全疆各地、州、市的高中教师;
(2)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直属的初中和小学教师;
报到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新疆师范大学文光校区参训的新聘教师包括:
伊犁州、博州的初中和小学教师;
报到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6号
3、新疆教育学院本部参训的新聘教师包括:
哈密地区、巴州、克州、喀什地区的初中和小学教师;
报到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
4、新疆教育学院东校区参训的新聘教师包括:
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的初中和小学教师;
报到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西二巷23号(原纺织学校)
(三)有关要求:
1.请新招聘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岗前
培训院校参加培训。
2.因生病、生育等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岗前培训的新招聘教师,必须到所在地、州、市教育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于8月23日前将地、州、市教育局出具的请假证明,交至所分配岗前培训院校报到点。对这些请假人员,必须参加明年新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
3.对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2年9月1日-10日
(二)报到要求:新招聘教师凭统一发放的《聘用报到证》赴所在地州报到,报到顺序:先到地、州、市教育局统一登记核实后,再赴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