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所在高校出具的专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需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可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因放弃资格复审及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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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