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7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市校合作办学协议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3月6日9:00—3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2日9:00—3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人数。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