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84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无锡籍优秀毕业生只需具备以下一项条件):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⑤校级“社会工作优秀奖”。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8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5)现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自2020年起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满2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6)现公办特殊教育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残联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9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缴费标准: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非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详见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或无锡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岗位序号4001-4022、4024-4025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岗位序号4023、4026-4032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课堂教学。由专家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30%:7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