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现场答辩(5分钟),满分3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钢琴弹唱,简笔画限时15分钟,满分15分;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满分15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查询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课堂教学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
4、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泉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5、公示
泉山区教育体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泉山区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泉山区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网、泉山区政府网同时发布,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网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806117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516-67016996
附件: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