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参加贾汪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要求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并查看。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缺额(未达到1:3比例时),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⑥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1.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其中:①说课,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②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测试内容为素描和钢琴弹唱,素描限时15分钟,满分15分;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满分15分。
2.其他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4.体检
体检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贾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时,以说课成绩高者优先,说课成绩再并列者,组织加试,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5.考察
贾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按该岗位缺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6.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7.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贾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选岗。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应聘人员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选岗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绝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经允许延误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8.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递补。
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贾汪区招聘工作信息均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贾汪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7618686
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附件: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