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核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专家委员会,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谈话、答辩或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评分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二)体检
体检由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教师,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招聘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3.符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待遇。
4.学院建成后提供教师公寓或周转住房。
5.特别突出的可实行“一事一议”。
本公告由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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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docx
2019山东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筹)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