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部分中小学选聘骨干教师公告【100人】
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兰山区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共100名(其中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70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表达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不低于报考学段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特别优秀的(具有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项市级以上或两项县(区)级以上荣誉(主要包括特级教师、齐鲁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县(区)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教学能手、名师、教学新秀、骨干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教学质量奖);
5.现任教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段(职业中专类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一线教师,且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报考人员的地域、户籍不限;
7.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临沂市北城新区南京路与马陵山路交汇处西侧路南,联系电话:0539-8182692。)
(3)报名方式:报考者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还应提交学校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报名前要如实填写并打印《兰山区部分中小学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下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和荣誉证书赋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荣誉证书赋分累加最高不超过40分。赋分的荣誉证书主要包括特级教师、齐鲁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县(区)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教学能手、名师、教学新秀、骨干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教学质量奖。省级荣誉每项计15分,市级荣誉每项计5分,县区级荣誉每项计2.5分。
所有荣誉证书应为2010年1月1日后获得。同年度同类别奖项取最高级别一项赋分。上交证件时,应同时提交所获荣誉证书的公布文件。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加上荣誉证书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3.选岗
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岗。
4.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含节假日,节假日有人值班),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期限内,不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报考期间,报考人员要每日登陆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询最新工作安排,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8182692
本《公告》由兰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兰山区部分中小学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计划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