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信息。向社会发布专项招聘方案。
3.现场报名。应聘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或在有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工作人员参加的省内外高校专场招聘会上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或推荐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的相应证明材料。
5.面试。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清流县教育局安排的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成绩。录用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而面试人数与应聘岗位数比为1:1的,合格成绩线为70分。(若竞聘1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
7.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初中岗位出现空缺,高中教师落聘者可申请竞聘初中同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某一学校小学岗位出现空缺时,先由报考其他学校小学教师落聘者申请竞聘同专业岗位,仍出现空缺岗位时,初中教师落聘者可申请竞聘小学同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应聘者体检由清流县教育局组织,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清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8.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流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确定聘用单位。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应聘者所报名的学校岗位确定聘用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由清流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报到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0.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其人事档案不予转出。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8时至2019年2月25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到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拟安排在2019年2月底或3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清流新闻网通知)。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届毕业生暂时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可先由就读院校出示相关证明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片段教学。
(3)面试内容:
①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
②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
③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
3.体检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专项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紧缺急需教师空缺岗位数作为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数。
2.签订就业协议后,视同已聘教师,不得参加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清流县教育局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清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