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面试。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在规定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根据用人单位拟聘岗位工作特点,采取授课、技能测试、现场演练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如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可延长至2019年7月底。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91-2118818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另外,请所有报考人员添加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有关考试及相关信息也将通过微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 0391-211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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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