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该学段该学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平均成绩的85%(保留两位小数)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4)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磐安县招生办(上后埂66号)。
2.面试
(1)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的面试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三),其他学科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
(2)入围面试人员确定
学科招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考2人以内的学科为1:3;招考3人及以上的为1:2,招考8人及以上的为1:1.5。
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向男生岗位和面向具有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岗位按以上比例顺取不足需予降分的,要求达到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合格分以上人员方能参加体检。
(4)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折算分和面试折算分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面试分(技能测试)的顺序确定。
2.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教育网或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报考时享受磐安籍政策的考生首聘服务期8年,其他考生首聘服务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签约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签约后在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开始)。
签约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报名、考核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
(五)缺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聘用签约前,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学科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签约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复查)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教育网(网址:www.paedu.net)或磐安人才网(网址: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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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2019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包含1-3附件).doc
1.磐安县2019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磐安县2019年教师招考省教育考试院未提供命题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
3.磐安县2019年教师招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