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以学科为单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公示。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体检、考察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签约
1.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到招聘学校签约(具体见学校网站公示),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五)体检、考核
由嘉兴港区社发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嘉兴港区社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和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网站(www.zpsy.net.cn)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在2019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以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港区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港区社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
7.未尽事项由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陈老师:13626731911
2.监督投诉电话:
嘉兴港区社发局0573-85623132
嘉兴港区社发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