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厦门市海城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城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专技岗条件(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9年1月份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邮箱357300027@QQ.com。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学历证书、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
咨询电话:张老师2399662——803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海城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园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及《思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及经费管理的通知》(厦思教【2015】25号)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海城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海城幼儿园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