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确定为拟体检、考察对象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就业协议书。
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时间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公告、体检、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 0573-83850525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73-82097050(驻市教育局纪检组),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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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市教育局公办学校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docx
2019浙江嘉兴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docx
嘉兴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