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五、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被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含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录用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
6.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金老师 0573-85236899
王老师 0573-85236887
平湖中学 王老师 0573-85087123
平湖高级技工学校 宋老师 0573-85219551
平湖市培智学校 李老师 0573-85639626
2.监督投拆电话
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3-85010394(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