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携带材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身份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盖章的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现场审阅报名材料,审核报名对象报名资格,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建议人选。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报考岗位均不参加笔试,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统一组织。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录用对象在2019年9月30日前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外招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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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衢州市实验学校赴浙江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doc
衢州市实验学校学校基本情况简介.doc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