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和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二)面试和试讲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
(三)面试和试讲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7教室。
(四)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2019年7月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民族中学 0879—2122734
鲁老师 18987925533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 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