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广元剑阁县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公告【52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服务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加强脱贫攻坚教育扶贫工作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师范生(本科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符合《剑阁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6)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名额52名,其中:高中教育阶段教师22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0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报考岗位编码为2019121、2019122、2019123、2019124、2019125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分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考核组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三、考核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师范学院
联系电话:杨永丰13981253986王燕梅13438545297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报名时要填报到单位、学段、学科;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所学专业只填报学段、学科(入闱后再按成绩顺序选择学校)。每人只能选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聘。对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现场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剑阁县2018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一线教师岗位登记表》(附件1)打印版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4张;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等);
5.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教师资格证件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6.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相关合同。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往届生必须在体检合格后、考察程序进行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移至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8月1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移交到剑阁县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没有及时移交档案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