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5.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薛老师;86784898,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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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