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顺德区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1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顺教【2018】220号),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9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公办)创办于1911年,百年名校,历史辉煌。学校坐落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东区核心圈,占地面积250余亩,水体面积11361平方米,典雅大方,是“南国水乡”与现代建筑结合的典范。现有在校学生2844人,在编教师256人,教学班60个。学校秉承“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践行“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办事、学会健身”的校训,突出“重基础,求发展”的办学特色,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1月,顺德一中被确定为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学校,作为顺德基础教育的龙头,学校按照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迈入品牌学校集团化办学之路,树教育标杆,创品牌学校,引领顺德教育走向新的辉煌。
二、招聘需求 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代码:(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区内公办编制教师)。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2月25日后出生)。
4.学历(学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并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但其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
5.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6.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7.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的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参加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