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科技大学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第十批)【1人】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委托北方人才招聘“人才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和《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并将2个表格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tusthr@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附件以"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报名表"、“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登记表”和“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速,用人单位将会根据筛选情况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日。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