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8年1月7日前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办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上公布。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试讲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s://www.zbti.edu.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 系 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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