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盐城市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100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公开招聘新教师100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志愿在盐城市盐都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盐城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
(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填写好的《2019年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持有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证明,2019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个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学科)。
以上材料原件初审后即归还报考人员,其他复印件按规定存档。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4.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