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267人】
2019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267人岗位表已经发布,江苏省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定于2018年12月4日-12月10日赴省内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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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校园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等高校分别设考点,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各考点报名时间及地点确定后适时发布)。
江苏省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定于2018年12月4日-12月10日赴省内相关高校进行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12月4日:扬州大学,上午9:00-11:30,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06会议室;
12月5日:南京师范大学,上午9:00-11:30,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418教室;
12月6日:苏州大学,上午9:00-11:30,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文成楼104、107室;
12月7日:南通大学,上午9:00-11:30,南通大学主校区教科院18号楼1016室;
12月10日:江苏师范大学,上午9:00-11:30,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7号楼105室。
2019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2018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
(5)报到证原件(尚未办理者需提供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3.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听候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具体岗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聘用。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