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andu.gov.cn/Front_jy/)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方式,其中上微型课40分、专业技能测试60分。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上微型课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选择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教材,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技能测试内容为绘画、弹唱和舞蹈。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