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再次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3人】
根据《白云区政府雇员招录培训和日常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3名(签定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一、招聘人员职位和人数
共招聘政府雇员23名,其中政府雇员教师19名,教育发展中心政府雇员2名,局属事业单位政府雇员1名,机关政府雇员1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2.年满18周岁;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后出生)。
3.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及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政府雇员教师岗位、教育发展中心政府雇员岗位和局属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岗位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初级职称满3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报考政府雇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合同和社保,累计满1年);
6.报考政府雇员教师岗位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育发展中心政府雇员岗位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7.报考政府雇员教师(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报考政府雇员教师(高中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报考政府雇员教师(小学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是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后辞职,或被辞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9:00至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17: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了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且符合本招聘公告相应职位报名条件的考生,视为报考了本招聘公告的相应职位,无需重复报名。在确定本次招聘考试相应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落选考生的成绩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一并纳入排名。一经发现有重复报名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6.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7.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政府雇员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教育发展中心政府雇员、机关政府雇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岗位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