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带齐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遂昌中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遂昌中学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①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范围为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浙江省遂昌中学(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园丁路18号);
②面试采用上课和面谈两个环节,上课内容由评委从高中教学内容中选择三个题目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上课和面谈各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有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在6个月试用期满后,户口须迁入遂昌县。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遂昌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0578-8198235、
监督电话: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8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