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广东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制(公开招考)人员招聘公告【50名】(二)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招考聘任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考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的应聘者须为“985”、“211”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的应聘者的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报名时须上传成绩单以确定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辅导员岗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管理和技术服务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专任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名
(一)报考方法
登陆http://zhaopin.szpt.edu.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入“2018年下半年招聘公告”——“(二) 聘任制(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并在个人简历栏目上传以下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A4规格):
1.2019年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现实表现鉴定、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上传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不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二)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23日下午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三)其他
因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故凡是报名成功未参加笔试的;或资格审查通过未参加面试的;或录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任何职位。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人员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所列要求,如应聘者上传材料不满足岗位条件(如岗位要求2年工作经历,但上传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不满2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请在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并在系统向组织人事处提交推荐参加笔试人员信息。
(三)组织人事处对部门推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进行复核。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另行公布。笔试准考证将发至个人邮箱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