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聘公告【2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自贡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自人社发〔2015〕187号)《自贡市创新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自人社发〔2017〕90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名额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8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纳入编内人员考核招聘,其他人员纳入编外人员招聘管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cwkyrsc@163.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填写《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一览表》(见附件3),并连同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一起打包压缩(rar或zip格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名及附件名按照“姓名+报考部门+应聘岗位”格式命名,非此格式邮件一律不予接收;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请严格按照附件1表内“岗位”一栏所列的岗位名称填写;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同时报考的,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核
学院按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拟于2018年12月26日在学院官网(http://www.svchr.edu.cn)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六、心理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者需参加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评,未按时完成心理测评者,视为主动放弃,不能参加综合考核。心理测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综合考核
完成心理测评后,请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综合考核后依据招聘岗位及拟录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九、考察
结合人事档案等材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十、公示
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录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监督电话:0813—8126728
咨询电话:0813—822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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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