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届时注意接收。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在笔试前1天持报名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专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