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已于2018年12月5日公布,根据《2018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房间(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向招聘单位提交3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4.报到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笔试准考证;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要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专业研究方向需提供成绩单、论文答辩材料等;政治面貌要求党员的岗位需开具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需由主管社区的街道或乡镇党委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盖章;岗位未明确要求的,无须提供;
10.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12月12日下午16: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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