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27人】
以“江北水城、运河古都”为名片的山东省西部重镇聊城,临河南、河北,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代表中国商业文明的京杭大运河和代表农业文明的黄河在此交汇,贯穿中国南北的京九铁路与胶济邯铁路、济郑高铁在此相融,是横跨冀鲁豫三省的最大交通物流枢纽。地处鲁西平原的聊城,气候宜人,四季分明,风光秀丽,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聊城有着2500年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齐风鲁韵的濡染下,这里名士荟萃,墨客云集,教育发达,有多所大专院校,在全国享有盛誉的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就是其中之一。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建筑学院、工程学院、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农牧科技学院等13个二级教学院部和43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是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教育部首批22家“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052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02人,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
目前,学院正在积极争创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五)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9:00-11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5日11:00-11月8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tvu.sd.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1月5日11:00-11月8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联系方式0635-8334891。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1月5日11:00-11月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11月26日9:00-11月30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除文秘岗位外)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文写作,分两场考试,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占30%,公文写作占70%计算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文秘岗位),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文秘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文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和聊城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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