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医学科学院招聘公告【13人】
根据江西省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医科院”)发展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医科院”),医科院医学科研大楼位于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1号,是全省唯一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医学科研机构。江西省医学科学院现有八个研究所,三个中心,一个国家级科研转化平台、二个省级科研转化平台、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两个省级培养创新基地。近年来,医科院承担了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及国家级、省厅级以上项目,获省多项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60余人,同时,还承担了部分“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
几十年来,随着江西省科研事业的发展,经过几代医科院科研人员59年辛勤耕耘,医科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及服务实力不断增强,给医学科研带来了生机和活力。目前医科院已发展成为科室齐全,科研力量雄厚,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人才队伍,历经五十多年发展壮大,已储备了同行业中有较大优势的科研力量、科研成果和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医学科研、科研成果转化、研究生培养等多个领域,现已成为集基础、应用、科研、服务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学科研机构,已经从单纯的从事基础医学科学研究拓展到食品检测和医疗卫生的领域,是江西省医学科研战线的一支主力军。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热忱欢迎各位有志之士加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注:1.报名要求:历届毕业生应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将?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寄到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办公室,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信箱。
邮箱号:jxyky1958@163.com
3、提供附件材料要求:①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制成压缩文件包,以本人的常用手机号命名,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5M;②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③请应聘者认真如实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报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省医科院办公室,邮编330006
5、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赖玲、刘夏莎莎联系电话:0791—86361272
四、资格审核及考试
1、资格初审:由医科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江西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jxams.ncu.edu.cn/)“人才人事”栏中予以公示。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医科院网站进行公示,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现场确认需带好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所有投递材料及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五、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2、笔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用具请自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报考岗位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报考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医科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公示
1、健康检查、考察人选的确定:我单位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最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健康检查、考察人选。
2、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
3、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cu.edu.cn/)、医科院网站(http://jxams.nc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入江西省医学科学院事业编制)。
八、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