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徐州新沂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00人】
根据工作需要,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新沂市教育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7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新沂市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三)年龄须于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
(五)专业、资格证书条件:
1.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一致;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岗位专业限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五个专业。
2.须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网上可查)。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新沂市教育系统现有劳务派遣教师;现役军人;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个人征信为失信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8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教育网站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演课部分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合唱与指挥、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限时12分钟;体育教师测试内容为队列队形口令与示范、广播操展示、特长展示(排球、足球、篮球任选一项),限时12分钟;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素描静物默写,限时60分钟;幼儿园教师测试内容为简笔画、钢琴弹唱、幼儿舞蹈展示,简笔画创作限时20分钟,钢琴弹唱、幼儿舞蹈合计限时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
2.其它小学和初中岗位面试采取演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准备演课稿(40分钟),限时演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选岗、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内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考核,该考核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为非在编教师,专科毕业生月工资为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倍(含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部分),本科毕业生月工资为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倍基础上增加200元(含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部分)。工资构成为基础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发放,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期内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参照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体检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在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正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16—88982862
新沂市教育局:0516—889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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