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2]48号)精神和《汉中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12年汉中市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人员资格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2012年汉中市“特岗计划”招募,报考洋县、镇巴招募岗位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网络审核为“待处理”状态人员,见洋县教育信息网、镇巴县教育信息网信息)。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考县区 | 现场确认时间 |
镇巴县 | |
洋 县 |
三、考生提供材料
凡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按照《汉中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5、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教师资格证及有关岗位要求的大学英语等级证等;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现场确认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格审查人员对照招募计划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现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理论考试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特岗教师招募资格。
3、复审通过人员缴纳50元笔试费。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916-2626325 262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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