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福州市闽江学院海峡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3人】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大力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形成了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闽台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2009年7月,闽江学院成立了闽江学院海峡学院,现承担闽江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和中美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办学任务。
2009年9月,闽江学院与台湾著名高校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合作,按照“3+1”合作培养模式开展闽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项目,2016年增加了“4+0”办学模式,在探索闽台高层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成为我省第一所开展闽台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项目建设的高校。学院目前承担着福建省“校校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及“闽台高校师生双向交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任务。该项目现有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学等十个闽台合作专业。
2011年3月,闽江学院成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其指导下,引入美国大学(目前有美国天普大学、波特兰州立大学、旧金山州立大学等15所美国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2+2”和“4+0”创新的国际接轨办学模式,成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举办中美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第一所高校。该项目现有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三个国际课程教育专业。
海峡学院的闽台合作、中外衔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已得到社会认可,使学校成为成批量输送海外留学生最多的福建高校。学院将坚定不移地实施“按发展需要培养人”的战略,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服务于“一带一路”和福建自贸区建设,主动融入福州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之中,发展境外高校合作之利,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强化产学研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进一步发展特色鲜明的境外合作办学。
二、专业需求(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2.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3.引进台湾地区人才待遇采用年薪制(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各种津贴补助);额外校外住房补贴、探亲路费补贴。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
2.应聘人员填写闽江学院海峡学院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3209606379@qq.com,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岗位。个人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习、工作经历及科研情况;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定书);
3.身份证、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
4.属2018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佐证材料可以扫描件或照片方式投递。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通知所在单位。
五、招聘程序
以上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学院统一组织招聘的方式,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可靠,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入学院下一轮招聘程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海峡学院人事部1A201室(邮编:350108)
学院网址:http://hxxy.mju.edu.cn/
联系电话:0591-83760982
邮箱:32096063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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