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韶关市翁源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0人】
翁源中学创建于1950年,先后命名为八泉中学、育红中学,1981年改名为翁源中学,定为县重点中学。现有教学班60个班,学生3145人,教职工262人,其中专任教师225人,高级教师100人,中级教师109人,特级教师2人。校园占地面积94105平方米,建筑面积59032平方米。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内涵式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改革强校”之路,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取得显著的办学成绩,逐步形成了一定的办学特色。在高考史上,共出省、市总分、单科状元17个,其中单科省状元8个、总分省状元1个。学校曾荣获广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贯彻体卫工作条例先进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2007年,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2008年,被评为广东省第一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现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高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共20人)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政治2人、历史2人、生物1人、化学1人、地理1人、体育1人、音乐1人。各学科之间的招聘名额视实际情况可予以调整。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20日。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五)专业要求:见《翁源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上述材料可现场报名时提交,也可提前送达翁源中学或发送邮箱。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招聘采用现场招聘方式,一是招聘办公室派出招聘团队到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二是应聘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应聘。招聘办公室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我方工作人员现场组织面试,合格者现场签订合同。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聘方根据应聘者面试的表现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二)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zbm/wyxjyj/)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程序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编外教师聘用期为三年,期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也可视编制情况申请录用为编制内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
六、薪酬待遇
1、编外: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外聘用制教师,聘用期为3年,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同时享受县财政另额外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3000元/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也可视当时学校编制情况申请录用为编制内教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和县财政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1000元/月,人员归教育局管理。
2、编内:获聘人员为我县编制内聘用制教师,享受同级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同时享受县财政另额外给予的高学历人才补助1000元/月。
3、获聘人员(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同时享受《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优惠措施:
(1)购房补贴8万元。此项补贴采取一次性享受分两次发放的方式进行,三年内发放完毕(第一年发放50%,第三年发放50%)。
⑵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2000元。此项补助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连续发放2年。
⑶租房补助每人每年2400元。此项补助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享受期限不超过两年。已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已享受购房补助的不享受该项补助。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建国路175号
投简历邮箱:ltl@gdwyzx.com
联系人:龙副校长(18933726903)
张主任(18948843787)
办公室电话:0751-28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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