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安阳市龙安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龙安区马投涧镇等偏远乡镇所辖中小学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安阳市龙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部分岗位需具有龙安区范围内户籍、在中小学满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详见(附件1);
5.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视为相近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龙安区已在编的正式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9月3日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an.gov.cn)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9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16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安阳市龙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必须下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取消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其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8:00—9月26日17: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an.gov.cn)上公布。
(4)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2018年安阳市龙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者需递交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学位证、专业英语四级(中学英语学科)、笔试准考证;(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龙安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中小学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证明、乡镇(学区)中心校证明和所在单位一年工资表复印件(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龙安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包含在内),最低服务期内不准调动。
聘用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30381745513837119798(9:00—17:00)
咨询电话:0372-502270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监督电话:0372-50227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