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烟台高新区聘任制教师招聘体检、考察通知
根据《2018年烟台高新区招聘聘任制教师简章》规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现将烟台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6:40,地点: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楼一楼门前。
(二)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及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由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门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或证明)向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和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经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同意后,体检费用由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七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根据《2018年烟台高新区招聘聘任制教师简章》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未尽事宜,按《2018年烟台高新区招聘聘任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2018年烟台高新区聘任制教师招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