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省钦州市钦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4人】
根据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关于《钦北区教职工调配和管理暂行规定》(钦北教发〔2014〕87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现予以公告。
一、指导思想
开展竞争性岗位选调考试工作是我区教育系统在选人用人上的一项举措。进行竞争性岗位选调考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按编制、按岗位、按学科要求选人用人,确保选调学校需要增编、增岗的老师能按时到岗从教,从而达到教育人才资源均衡配置、学科教师结构合理的目的,不断提高我区学校办学水平。
二、公开竞选人数
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面向钦北区内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24名。
三、公开竞选岗位
(一)竞选岗位(附件)
(二)岗位报考要求
已聘高岗位的教师可以报考,但要按报考岗位级别聘用(高岗低聘)。
四、公开竞选的资格和条件
(一)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按《钦州市钦北区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钦北教发〔2017〕68号)标准执行。
(二)选调的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且无违法违纪现象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按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作为相应学科)。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5.在我区乡镇学校服务满五年的在职在编教师(2013年6月30日前入编,原特岗教师2016年6月30日前入编)。
五、步骤和程序
这次公开竞选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了解、讨论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7月23日至7月27日,区教育局通过智能办公系统、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brsrc.com/)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开竞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好《2018年钦北区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可登录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于7月28日至7月29日到钦北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请报名时请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和笔试
1.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31日(上午9:00—11:00)统一集中在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校区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开考岗位为2个及以上的,面试人数低于1:2的,相应核减岗位;开考岗位为1个,面试人数为1:3以下的,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四)面试
1.8月4日进行面试,地点: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校区(钦州市新光路62号--时代名城斜对面)
2.面试时间20分钟(试教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3.每一位竞选教师提前45分钟抽签备课,备课时间为45分钟。
4.面试总分为100分(试教占70分,回答问题占30分)。
5.面试选用教材:小学四年级春季学期相关学科教材(钦北区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
6.开考岗位为1个,面试人数比例为1:1,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取消调配资格。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了解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了解环节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对确定进入考察了解的人选,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或放弃调配的,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和公示
区竞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选调人选,并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由区编委办及区人社局办理入编、用岗调动、聘用手续等。所有选调工作于8月中旬结束。
六、相关要求
(一)这次公开竞争选调教师工作面广、时间紧、纪律性强,要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
(二)经过竞争性考试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要按本方案公布竞争岗位等级设置。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开竞争选调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加强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7-3686155,信件举报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监察室。
未尽事宜由钦北区教育局解释,联系电话:0777-3686156。
附件下载>>>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