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长春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公告教师招聘【1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聘方案及相关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人才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美术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总务后勤保障,美术绘画专业人体课模特管理,暖风机的安全使用、管理与维护维修工作。熟练掌握办公室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使用与维护。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
3.诚实守信,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4.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美术专业学位者。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请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制作应聘材料(请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发送至:3382170013@qq.com
2.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应聘材料原件)。
3.通过考核人员需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合格人员正式录用美术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员工。
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雪清
联系电话:0431--84537608
办公地点:净月校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教学楼二楼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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