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80人】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我县中小学教师师资不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
1.小学50名:
语文19名,小学数学19名,小学英语12名。
2.初中28名:
语文3名,数学5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4名,政治2名,音乐3名,体育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
3.高中2名:
物理1名,化学1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7月25日后出生)。2018年6月底前连续任教满三年且现仍在岗的本县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25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018年6月底前连续任教满三年且现仍在岗的本县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高中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本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报名地点:祁县昌源小学校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同时自行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暂未领到证书者,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带证书编号的认定情况证明);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5)下载并打印《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下载网址: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
本县临时代课教师报名时,在提供上述证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学区长、所在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全套工资花名表,县综治办、卫计局、纪检委三部门审核表。
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或办学机构严肃处理。
以上材料均为A4纸格式。
2.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本学科高考考试大纲内容)占90%、公共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10%。笔试时专业知识和公共理论知识一并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8年8月3日上午(8点至12点)凭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以成绩顺次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办法,提前到达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9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讲课教材选用晋中市规定的现行教材版本,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小学四年级;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初二年级(化学为初三年级);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范围为高二年级。
(3)面试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依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祁县招聘教师选岗方案》,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选岗顺序: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学科专业成绩的高低。
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教师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学期。试用期内不胜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公开招聘期间所有公示公告均在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xian.gov.cn)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354-3836470(县教科局人事股)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下载>>>
2018年祁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