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饶阳县教师招聘公告【153人】
为切实保证我县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确保师资素质,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3名。为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本公告最后附表一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学历要求: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省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报名采取定向报名的办法,报名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八)本县在岗教师不得申报(在编、劳务派遣人员)。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实施,监察委监督。符合条件者直接到县报名点报名。
1、时间:2018年7月21日-7月25日。
2、地点:人社局六楼人力资源市场。
3、考生需自行打印空白报名表(下载报名表邮箱xzbmb2018@163.com密码7237052)并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学历证书原件(与报到证一致)及复印件一份;(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近期同底版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教育、监察委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人签字,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50%的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阅卷完毕后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员、时间、地点,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招录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算,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内容:10分钟说课,分值为100分。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教材中的某个章节。
3、成绩计算: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布考试人员总成绩。
5、确定初选名单: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招聘岗位确定初选名单,不交叉录用。同等分数者首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的双学历优先。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致使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1、凡进入初选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按招考计划1:1确定人选。县招聘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聘用。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落实相关待遇。人社部门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委托书,劳务派遣机构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占事业编制。
聘期三年,聘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方可续聘。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证件具有真实性,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自报名之日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今后不准参加饶阳县教师招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被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特别提示
考生请密切关注“饶阳人社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次招聘由饶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饶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7237052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