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临高中学教师招聘公告【19人】
为加快临高中学创建省一级学校步伐,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临高中学教师队伍,打造临高教育品牌,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及名额(共19名)
1.教师岗位(15名):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2名;历史4名;地理1名;体育3名;美术1名。
2.教辅岗位(4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生物实验员2名;图书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五官端正,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应聘实验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图书管理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图书管理专业或汉语言文学、历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特别说明
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4.临高县在编教师和在我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5.《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符合报考条件的委培、定向及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意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1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地点设在临高县教育局大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ƒ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④体检表(应聘人员提供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可在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补交,没有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在编人员);⑥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照3张;⑦填写《2018年临高中学教师及教辅人员招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各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应实时关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1.笔试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考试范围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分析等。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统分结果保留两位数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按照1:1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一样,学历高者优先,如果学历也一样,同分者一并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名额,从所缺学科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学科再出现放弃聘用资格者而出现空缺名额,则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公示期满,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补聘。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教师待遇,被聘用者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合同期内,被聘用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本县申请。
应聘教辅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本县申请。
临高中学教师及教辅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